车云网 2016-04-01
联合国欧洲经委会会通过修订案 将自动驾驶合法化
自动驾驶汽车能否承担责任这个问题困扰人们已久,近日,《国际道路交通公约》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修正案正式生效,允许自动驾驶汽车承担驾驶责任。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UNECE)近日宣布,《国际道路交通公约(维也纳)》(Vienna Convention for Road Traffic (Geneva))中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修正案正式生效。

新的修正案规定,在全面符合联合国车辆管理条例或者驾驶员可以人工选择关闭该功能的情况下,将驾驶的职责交给车辆的自动驾驶技术可以明确地被应用到交通运输当中。委员会认为,人为失误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而由电脑控制的自动驾驶车辆将使未来的交通运输更为安全,同时在环保、节能以及无障碍使用等方面也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

这意味着大部分包括欧美地区的72个签约国可以从此实施这项法规,允许配有相关功能的汽车在特定期间自动驾驶。这项修正案的生效是自动驾驶首次在法律的层面上得到许可,驾驶的责任人不再一定是人,而可能是汽车本身,开辟了自动驾驶合法化的先河。

虽然自动驾驶技术我们已经耳熟能详,各个厂商都在自动驾驶领域或多或少有自己的发展,但法律的空白一直是测试并将该技术引用于实际最大的阻碍。现在,至少在签约国中,公约已经为厂商们开了官方的绿灯,相信这会在自动驾驶技术的比拼上带来新一轮的激烈竞争,并促使自动驾驶技术整体革命性地增长。也许在未来,“汽车”一词的定义中就不会再有需要由人驾驶的意思了。

另外一项正在讨论中的条例是关于自动转向系统技术,包括在特定驾驶条件下,驾驶员全程监督之下控制车辆,比如车道偏离辅助、自动泊车和高速公路自动驾驶等。讨论也包括废除79号条例中,禁止自动转向功能在车辆时速低于10km开启的规定。预计结果会在今年9月份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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